全文 當事人為知名公司主管,遭其主管之部門同事聯合於網路通訊軟體創立之群組言語霸凌及發表不實言論,後經當事人委託本所主持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侵害名譽權訴訟,成功爭取勝訴判決,獲得同事賠償其所受損害。 問與答 提問者稱呼 E-mail 手機 電話 留言內容 驗證碼